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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故事】周恩来同志的十条家规
2024-07-02 15:22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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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曾为亲属制定了详尽细致的“十条家规”: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他,只能在出差顺路时来看看;来者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有工作的自己买饭票,没工作的总理代付伙食费;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得用招待券;不许请客送礼;不许动用公家的汽车;凡个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别人来办;生活要艰苦朴素;在任何场合下,都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

周尔辉是周恩来的侄儿,他的父亲是烈士。1952年,周尔辉被伯伯接到北京抚养,大学毕业后留在北京钢铁学院任教。1961年,周尔辉与淮安一位普通的小学教师结婚,周恩来和邓颖超在中南海西花厅为他们举办了简朴而热闹的婚礼。为解决婚后两地分居问题,钢铁学院帮助周尔辉的爱人办理了由淮安到北京的调动手续。周恩来得知后,批评他们说:“这几年国家遭受自然灾害,北京市大量压缩人口。你们作为总理亲属,要带头执行,不能搞特殊化。照顾夫妻关系,为什么只能调到北京?而不能调到外地去?”于是,周尔辉和爱人听从伯伯的建议,放弃已办好的手续,一起回到淮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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