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城固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纪略
---流金岁月版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遵照党中央、政务院(现称国务院)的部署,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乘胜南下,进军陕南。我18兵团一部迅猛出击,由宝鸡出发,日夜兼程,向陕南进军,经留坝、西乡,解放了城固及汉中各县。
12月7日上午11时许,我军57师171团开进城固县城,宣告城固县正式解放。汉中军分区司令部设在文庙内(现县宾馆),政治部设在严因寺内(钟楼街原县文化馆旧址),后勤部设在解放街上察院巷。在全县驻军2000余人,1950年移驻汉中市。
12月8日,被任命为第一届中共城固县委书记霍俊高、县长高鲁率领由西北新区工作团书记陈立生、队长吴斯宏按照中央西北局任命的第一届城固县委、县政府成员共28位同志到达城固县城。当时,国民党溃逃时,为了阻止我军南下,炸毁了到达武功县的铁路桥,这28位同志从宝鸡市的黄家岩小站下了乘坐的敞篷火车,整队步行,向汉中市的城固县进发。他们一路上晓行赶路,夜宿时打开背包就地休息;每天要走40--50里路,只吃早、晚两顿饭,中午趁天暖和行军顾不上吃饭,走了5天后,遵照命令,于12月8日晚上8点许到达城固县城。
经桃花店,从大西门进城的这支工作队,见到的县城萧条破败,大街小巷没有行人,各家商店铺面都已关门闭户,经一路询问,来到了县府衙门(即现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当时的县衙门,设有青砖砌成的大影壁,衙门内设三进堂(即大堂、二堂、后堂三进院落)。国民党伪县长肖立功已在6天前带部分敌伪人员逃往南山二里坝(今二里镇天池梁一带),后又逃往四川省三台县。因此,伪县府内所有的桌、椅、箱、柜已荡然无存(是被当地群众拿光了)。
干部们打开了背包,铺开了临时找来的稻草,在空旷的县衙大堂打地铺住了下来,立即投入了紧张、繁忙、艰苦的工作。由于城固县刚刚解放,人心浮动,情况复杂,社会动荡不安。在霍俊高书记、高鲁县长率领下,在中共关中地委派来的联络员张天鲁同志配合下,迅速在城乡进步青年中发展共青团员,整顿、扩建了县大队,发展组成了区干队等人民武装。随之成立了二里区、南乐区、五堵区、文川区、沙杜区(今称沙河营镇)、原公区、水磨区、韩刘区(即城关区,今称博望街道办事处)八个区公所,委派了区委书记、区长,成立了八个区干队,建立了县区两级人民政权。
经查阅父亲王礼给我留下的他当年的近10本工作笔记,经采访现已91岁高龄的首任原公区区委书记、区长、1960--1965年任副县长的抗日英雄、离休干部车发通叔叔;经参阅《城固县志》,参阅县政协民宗文史委编辑的《城固文史》第12辑中的有关文章。史料证实,城固县第一届县委、县人民政府(当时叫县人民委员会)主要成员由以下5人组成:
霍俊高,陕北吴堡县人,(1912--1969年),1949年8月--1963年8月任城固县委书记,后调任陕西省公路局党委书记,在“文革”中被红卫兵诬陷为“叛徒”,在批斗中被毒打、遭受迫害而死。
高鲁,山西省柳林县人,第一届城固县人民政府县长,1963年调任中央政法部任科长,后调任山东省济宁市物资局长时,与父亲多有书信联系,已故。(附高鲁县长照片两张)
(1956年高鲁县长在县政府会上讲话)
(前排:第一届城固县人民政府县长高鲁和夫人,后排是他的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1965年摄于山东省济宁市。)
薛文臣,吴堡县人,老红军,任首届城固县委宣传部长,后调任西安关中运输公司经理,离休后安度晚年,已故。
穆逢昌:任县委组织部长,现况不详。
杜定华:任县公安局长,现况不详。
在1950年—1952年,在全县开展的清匪肃特、镇压反革命、反霸减租、土地改革和“三反、五反”运动中,为了安定民心、团结群众、组织百姓、巩固人民政权,率先成立、组建了第一届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机构:
为了稳定粮食市场,确保市民粮食供给,最先于1951年1月成立了县粮食局,首任局长康学义,接收了国民党伪政权的旧粮库和仅有的全部存粮。
同时,由王英勇、吴××、梁××、王礼等四人组建成立了第一届城固县人民法院,王英勇任院长。
据父亲王礼回忆:当时的县人民法院工作特别忙碌,在清匪肃特斗争中,全县干部中,仅霍书记、高县长各有一匹马,财政局也仅有两头骡子,用来拉运供给物资,根本没有汽车、吉普车、自行车、木板车。干部们下乡全凭步行,走到哪个村在哪个村去农户家吃派饭,老干部们当时工作、生活条件十分艰苦,穿补丁衣裳,夜里经常点煤油灯赶文件、写材料。一直到了1954年,全国对干部才实行了工资制。
1950—1952年期间,城固县委、政府采取军事围剿和政治攻势,将县境内的大小7股匪特全部瓦解、缴械剿灭。先后逮捕、抓获、关押民愤极大的土匪、地主、恶霸、特务、反革命分子2000人,其中一大部分关押在县考院小学教室内。对伪“忠义反共救国军”特务头子杨耀忠,红帮大爷胡河福(胡家湾村人)、许耀堂(许家庙镇人),土匪头子杨玉山(升仙村人)等罪大恶极的罪犯,经报省、市人民法院审批,执行了枪决。各区在区镇群众逢场时枪毙,其中规模最大的一次是在大东关老爷庙的汉江河滩上,集中枪决了罪犯60余人,城乡百姓极为高兴,极大地稳定了社会秩序,巩固了人民政权。
父亲王礼主要负责审讯工作。他日以继夜地连续工作,清理解决了伪法院遗留下的大批民事集案的同时,在宣传贯彻新的《婚姻法》、《土地法》过程中,长期超负荷工作且一丝不苟,为群众排忧解难、伸张冤屈、依法办案;凭着他惊人的法规、政策水平和审案能力、办理速度、结案效果,赢得了百姓的称赞。至今,父亲去世已23年,城固仍有些古稀老人能回忆起我的父亲,并向我讲起了解放初期,流传在城乡百姓口中的几句民谣:“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底谁有理,法院找王礼,王礼能辩理。”
父亲王礼,黑龙江省庆安县人,东北三省被日寇侵占后,他不当“亡国奴”,只身逃难出关流浪,后参加革命,经1949年3月在第一届西北人民军政大学学习结业后,随西北南下工作团到城固,是组建第一届县人民法院的主要成员,后调任县收容遣送站站长,1973年离休,1993年去世,享年81岁。(附父亲王礼离休后晚年照片)
(父亲王礼,曾任第一届人民法院审判长、庭长。1978年摄于城固。)
由于父亲去世已23年,作为长子的我也已经69岁,因时间久长,记忆力减退等原因,将父亲给我讲过许多人和事记不清了,加上由于我所掌握的史料有限,和父亲一起参与组建城固县第一届人民政府的叔叔长辈们大多已离世。仅以手头仅存和了解到的可贵资料作以上陈述,表达我对城固县解放后,建立第一届城固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前辈们的敬意、缅怀和思念,并以此文对充实完善城固本土文史,做一点有限的努力,仅供参考,并请县内外文史专家给予补充。
除以上所述,据父亲笔记所述,到1952年底为止,县人民政府先后成立了县民政局、公安局、物资局、检察院、财政局、建设局、文教局、商业局、人民银行等机构:
县民政局局长:×××,副局长:王民乔(辽宁省人,后调任汉中市干休所所长,现年87岁)。
县建设局局长:强治信
县文教局局长:郑月波
县公安局局长:杜定华
县物资局局长:谷长杰
县商业局局长:任纪柱
县人民法院院长:王英勇
……
这些老一辈的革命者为了解放城固,创建中共第一届城固县委、县人民政府,带领城固人民当家作主,巩固政权,开展新民主主义建设所做出的功绩,将永远留在我们后辈人和全县百姓心中。
城固县政协文史专员
王长江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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