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中省市关于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党史工作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下达的党史征研和文献辑录任务。
(三)负责征集汉中党史专题资料和口述史资料,并建立、充实党史资料库。
(四)组织编写和出版《中国共产党汉中历史》《汉中党委工作纪事》《中共汉中市委大事记》等地方党史著作以及重要党史人物传记。
(五)综合研究汉中党史上的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探索党的执政经验、教训和规律,形成系列资政成果,为汉中发展提供历史智慧。
(六)组织开展党史宣传教育,办好“汉中党史”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推进党史“七进”活动,会同相关部门编写党史教材和普及读物,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学好党史“必修课”。
(七)组织或参与重大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的庆祝或纪念活动,举办学术研讨和交流活动,大力弘扬革命文化和精神。
(八)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清理歪曲党史国史内容专项行动,抵制历史虚无主义,捍卫党的历史和党的形象,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党史阵地安全。
(九)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革命遗址和文物保护利用,运用党史资源服务助推汉中经济社会发展。
(十)根据市委授权或相关县区、部门单位申请,对涉及汉中党史题材的书籍、文章、影视作品以及革命遗址和纪念场馆的维修布展方案等进行评审。
(十一)指导县区党史业务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全市党史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十二)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